[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05年度工作总结]2005年,在省财政厅党组的重视关怀下,在理事会和会长的直接领导下,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围绕省注协三届四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工作报告,结合我省......+阅读
2007年,在财政部党组的关怀指导下,在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正确领导和各方面大力支持下,中注协积极落实第四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积极启动事务所做大做强战略,深入研究行业信息监控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新审计准则体系的贯彻实施,不断深化行业人才战略,全面推进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全面启动和积极推进行业做大做强战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更好地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战略部署,中注协积极引导事务所加强内部治理机制建设,大力推进事务所做大做强,走向国际。
(一) 制定发布《关于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意见》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在广泛征求执业界、学术界、企业界、地方协会、理事会和相关政府部门意见,反复研究和修改完善的基础上,5月26日,中注协举行发布会,隆重发布《关于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意见》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两份文件的发布,标志着注册会计师行业在深入实施行业人才战略、准则国际趋同战略的基础上,全面启动了行业发展的第三大战略——事务所做大做强战略。《意见》从内涵发展与外延扩展并举、提升事务所内部治理水平、推进执业准则国际等效认同、加快行业领军人才培养、推动改善执业环境、提高协会服务水平等六个方面,系统阐述了做大做强的核心内容和具体途径。同时指出,用5至10年时间,发展培育100家左右具有一定规模、能够为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提供综合服务的事务所,在此基础上,发展培育10家左右能够服务于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提供跨国经营综合服务的国际化事务所。《指南》重点对事务所的内部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事务所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合伙文化建设,以及信息披露等作出规范,全面指导事务所建立风险管理严格、质量控制有效、公开透明、相互制衡的事务所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王军副部长、刘仲藜会长出席发布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加强内部治理、全面推进事务所做大做强的重大意义。商务部、国资委、证监会、有关“走出去”大型国有企业、事务所和学术界代表在发布会上作了主题发言,对两份文件的发布,给予高度评价。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事务所、地方协会、地方财政部门会计处、财政专员办、证监局、有关政府部门、企业界和新闻界的代表,共400多人出席了发布会。
(二)以“走出去”为抓手,推动做大做强意见的落实。根据《意见》精神,在充分调动和依靠事务所及广大注册会计师的首创精神和进取精神,积极发挥各级协会组织和推动作用的同时,中注协积极研究企业“走出去”与行业“走出去”的相关性,以推动事务所“走出去”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做大做强的意见。一是研究制定推动行业“走出去”的工作方案。积极走访相关部门、企业和事务所,对“走出去”现状和政策进行广泛调研,专门制定工作方案,全面规划和指导推动事务所“走出去”工作。方案提出了事务所“走出去”应实现的两个目标,即经过5-10年努力,建立起中国本土事务所主导的国际执业网络;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为国际资本市场认同。同时明确了协会所应承担的四项任务,即战略规划、政策协调、信息服务和国际联络。二是积极提供“走出去”信息服务。开展事务所“走出去”情况和信息需求调查,在中注协网站建立行业“走出去”信息平台,为事务所“走出去”提供宏观信息、相关政策信息、“走出去”企业信息和走出去常用数据库等服务;重点调查和跟踪前百家事务所“走出去”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各类服务;开展相关课题研究,编发行业“做大做强做出去”工作简报10期。三是协调制定“走出去”扶持政策。在刘仲藜会长的直接指导下,组织召开有商务部、外交部、证监会、国资委和国家开发银行等部门和“走出去”大型企业参加的座谈会,研究和商讨事务所“走出去”的政策措施、战略步骤和方式途径。与会代表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在中介行业率先制定“走出去”战略给予高度评价,并就积极协调解决事务所“走出去”中的财税、金融、外汇、市场准入、出入境签证等方面的政策问题,以及密切事务所和“走出去”企业的联系与合作,加快有关新型业务领域的研究和开发等达成广泛共识。经多方沟通协调,由商务部牵头,十部委将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扩大服务出口若干意见》。目前,中注协已经起草完成征求意见稿,并逐一征求了有关部委意见,商务部正在组织相关部委的会签工作。四是为事务所“走出去”提供技术条件。完成中国审计准则英汉对照和国际比较,大力推进中国审计准则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审计准则的等效认同。其中,经过五轮谈判和技术磋商,与香港会计师公会就审计准则等效认同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认为内地48项审计准则与香港审计准则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任何差异,完全等效。12月6日,王军副部长将代表中国审计准则委员会与香港会计师公会签署联合声明,宣布内地与香港实现审计准则等效。五是组织推动相关事务所赴境外考察,开拓“走出去”通道。深入研究中国企业对外投资较为密集的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现状,积极筹划组织事务所赴非洲地区考察,研究探索事务所“走出去”的目的地和国际渠道,取得丰硕成果。
(三)开展内部治理指南的培训和配套措施建设。加强事务所内部治理,提高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是实现做大做强的基础工程。以《指南》为核心,进一步组织开展事务所内部治理相关课题研究,开发事务所内部治理案例,研究设计事务所内部治理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修订事务所章程(协议)范本,丰富和完善内部治理规范体系的建设工作。同时举办多期主任会计师和合伙人培训班,大力开展事务所内部治理的培训工作。
(四)发布2007年度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引导做大做强。2007年事务所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中,除总收入、注册会计师人数、培训完成率、行业领军人才后备人选人数、处罚和惩戒情况等五项指标之外,新增加了分所数量和从业人员人数两项辅助指标,进一步丰富了综合评价信息,为社会公众和行业服务对象全面认识和判断事务所的综合实力,科学选择事务所服务,提供了更全面、更有价值的信息。为更好发挥事务所综合评价信息的市场引导作用,促进事务所强化规模与质量并重的发展理念,中注协向财政部、人民银行总行、国税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及国资委等7个国家部委的26位司局级以上领导发送信函及宣传册,介绍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状况及事务所综合评价情况,扩大事务所综合评价结果的社会影响,取得广泛认同。做大做强战略的实施和推进,在全行业引起强烈反响。地方协会积极组织召开多种形式的论坛、研讨会、工作会议,出台相应配套措施,指导事务所加强内部治理机制建设,鼓励事务所探索和实践做大做强的具体方式和途径,帮助事务所解决合并联合中的具体问题。事务所合并联合做大做强的热情高涨,在实践中探索出强强联合、吸收合并、联合成立管理公司等多种形式的做大做强具体途径。
二、研究建立以“注册”为枢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监控体系根据部领导关于“丰富注册内涵,深化会员管理”的批示精神,组织开展广泛、深入的调研活动,组织召开全国秘书长座谈会和全国注册工作会议,全面研究制定以“注册”为枢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监控体系(简称“行业信息监控体系”)建设方案,确立了“以监控体系的功能为灵魂,以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为技术支撑,以各项制度为保障”的行业信息监控体系的建设思路,全面推进行业信息监控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一)研究确定行业信息监控体系目标功能。深入研究和挖掘“注册”的内涵、本质和机制,确立了系统全面记录、实时监控和有效披露的三大功能,即全面搜集、记录能够反映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资质、能力和品行行为的信息;密切监控信息系统中相关信息的变化以及信息反映出的问题,及时监管到位,作出处理;将信息向社会公开,做到没有应披露而没有披露的信息,增进社会公众对行业的了解和监督,形成行业的社会监督运行机制,进一步提升协会的管理效率、监管效果和行业信息的透明度,进而有效引导事务所加强诚信建设、重视人才培养、提高内部治理水平和执业质量。
(二)加快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行业监控体系功能的实现,离不开强大的信息系统支撑。根据行业监控体系功能要求,对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思路、框架、功能等进行全面梳理、整合,研究起草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需求分析报告,全面推进信息系统建设,为行业监控体系建设提供全面、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组织开展行业监控体系信息采集。研究确定行业信息监控体系中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监控信息结构,并具体细化为两大类24小类200多个信息点。在依托财政会计信息系统数据的基础上,全面动员和布置各级协会、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填报相关补充信息;组织和指导地方协会开展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及时办理注册会计师注册备案和非执业会员的审核工作,进一步夯实行业监控体系的数据基础。
(四)研究起草行业监控体系信息披露及相关制度。研究拟定系统运行管理和各业务模块应用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披露制度,起草注册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规范,筹划成立注册管理委员会。截至2007年底,行业监控体系建设按计划推进,完成了68家证券资格事务所(含分所)及其注册会计师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并将陆续启动监控体系的各项功能。
三、扎实推进新准则体系的贯彻实施继续加强新准则的培训和指导,围绕新准则的实施,加强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开展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确保新准则贯彻实施到位,实现新旧准则的平稳过渡。
(一)加强对新准则实施的指导。一是组织审计准则起草组成员和相关方面的专家,成立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咨询指导组,并相应修订专业技术咨询工作流程,建立协会专业标准部预先处理制度,指定专人接听、记录和答复技术咨询问题,提高咨询反应速度,提供及时、的专业咨询和指导。二是在审计准则及指南的基础上,编写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指南,并组织专门培训,帮助事务所将准则体系的各项规定转换为审计工作具体流程和可操作程序。三是继续将新会计审计准则作为行业培训的重要内容,就准则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门培训和宣传,确保注册会计师吃透准则精髓,掌握准则要领,提高执业水平。四是组织实地调研,深入掌握新准则执行情况。先后实地走访、电话访谈多家事务所,在北京、上海、深圳组织会计审计准则执行情况座谈会,切实了解新准则贯彻实施情况,并根据调研掌握情况编写简报,指导新准则实施工作。与此同时,参与组织财政部和证监会联合召开的新会计审计准则贯彻实施阶段性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新准则实施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二)围绕新准则实施,加强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指导与监管。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开始前发出通知,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切实把握新准则对执业理念和专业技术的新要求,修改审计规程,严格质量控制,强化质量监督和复核,切实把审计准则体系贯彻落实到位;同时对上市公司2006年度会计报表审计7大高风险领域作出提示,要求注册会计师保持职业谨慎,警惕部分上市公司可能利用新旧会计准则转轨之机操纵会计报表行为。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密切追踪审计进展情况,编发《年报审计情况快报》16期;继续关注“炒鱿鱼,接下家”情况,对13家“接下家”的事务所发出风险提示函,将其中审计意见类型出现变化的事务所,列为年报审计监管的重点关注对象,实行重点监控。2006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报备资料分析显示,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共调整利润总额462亿元,资产总额2371亿元,应交税金88亿元。会计报表项目的大额审计调整,充分体现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贡献。
(三)以事务所执行新准则情况为重点,开展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根据新会计审计准则的要求,对检查工作手册进行了全面修订;召开全国监管工作会议,对检查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统一检查标准,将事务所是否按新准则要求及时修订审计规程,是否实施风险导向审计程序,是否修订并贯彻执行质量控制制度,是否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等四大类问题,列为重点检查内容。根据全国监管工作会议统一部署,各级协会结合当地实际,对1337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占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总数的20.54%.其中,中注协直接组织12个检查组对37家证券资格事务所进行重点检查。在执业质量检查过程中,中注协采取一系列新
措施,切实发挥执业质量检查对贯彻落实新准则的推动作用,并呈现出四大特色。一是加强对检查工作的指导。检查期间,设立联络员,并通过电话会议、现场巡视、座谈调研、编写检查工作动态等方式,全面加强对检查工作的指导。二是对检查结果进行充分论证。多次组织专家论证会,对检查发现事务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充分论证;聘请专家对37家证券资格事务所检查工作底稿进行全面复核,并组织复查组对部分事务所进行现场复查。三是依“法”惩戒,程序到位。10月中旬,惩戒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7家事务所和36名注册会计师发出拟惩戒告知书;11月下旬,惩戒委员会在审议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申辩意见后,向有关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发出惩戒决定书;申诉委员会将根据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申诉情况,召开会议审议,并向有关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发出审议决定书。四是更加鲜明体现了帮助、教育、督促、提高的行业监管目标。根据专家组意见,整理并向37家事务所发出整改意见书;根据各检查组的检查结果,编写检查案例,为事务所以案例为鉴,改进和提高执业质量提供支持和辅导。目前,各地方协会2007年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已全面完成,并向中注协上报检查工作总结。对执业质量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设立条件、存在重大执业质量问题的事务所将移交有关部门予以撤销或延伸检查。从行业检查掌握的情况看,新审计准则的贯彻实施工作进展顺利,新旧审计准则平稳过渡。事务所普遍反映,实施新审计准则有效推动了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和内部操作规程的全面升级,提升了审计质量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核心价值,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也为事务所 “做大做强”提供了重要的支持条件。
(四)组织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行业选拔赛,进一步宣传、学习和贯彻新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在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筹备阶段,将审计准则编入第三届全国会计师知识大赛培训教材和竞赛内容。7月初,中注协发出通知,全面部署注册会计师行业参加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的相关工作,得到行业广大从业人员和事务所积极响应。11月3-5日,来自全国地方协会和事务所的38支代表队、150名选手参加了行业选拔赛,从中选拔出5支行业代表队参加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第二赛程比赛。王军副部长、刘仲藜会长,审计署、统战部和部内相关司局领导出席观看了决赛。在行业选拔赛的带动下,各地方协会组织事务所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比赛,行业代表队在参加本地区财政部门举办的比赛中,表现突出。会计知识大赛和行业选拔赛的举办,在行业内掀起了学习、宣传和贯彻新准则的新高潮,同时也宣传和扩大了行业的社会影响。
四、深入推进行业人才战略2007年,中注协继续围绕贯彻落实行业人才培养“三十条”,积极开展制度创新,丰富培训渠道,着力培养行业领军人才和国际化人才,行业人才培养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以行业领军人才培养为重点,行业高层次、国际化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一是完成第三批行业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工作,从262名考生中选拔出31名行业后备领军人才。二是对行业领军人才进行跟踪强化培训。举办行业领军人才第四期培训班,对行业领军人才第
二、第三批56名学员进行集中培训,重点培养学员创新意识、复合型知识结构和领导能力。同时组织行业领军班学员参加“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第二期联合集中培训”,与企业类、行政事业类和学术类领军后备人才集中培训,推动学员之间互动交流,碰撞升华。三是进一步开拓和丰富国际化人才培养渠道。在与英格兰及威尔士会计师协会(ICAEW)合作开展的ACA项目框架下,举办“首期行业领军人才境外培训班”,第一批行业领军人才班的24名学员赴英国接受为期20天的培训;在QP项目的基础上,与香港会计师公会签署合作协议,设立资助中国注册会计师参加QP项目奖学金;与澳洲会计师公会合作开展“国际伙伴合作(IPP)项目”,选拔出15名领军班学员赴澳进行为期4个月的培训,并得到澳大利亚政府全额资助。四是完善和丰富领军学员培养平台,引导学员参与行业建设。优先吸引领军班学员参与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及其他专项工作,资助学员开展行业课题研究,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证监会、国资委、银监会等部门推荐优秀学员。通过系统性、多样化的跟踪培养,领军班学员各方面素质和能力都得到了较大提升,越来越多地得到所在事务所、社会以及国际职业组织的认可。比如,前两批领军班学员中,已经有17人职级得到提升,其中9人晋升为合伙人;6名学员申请了中注协课题,一些学员先后入选中注协相关委员会、证监会发审委等顶尖专家队伍;6名学员参加了ACA项目,并全部顺利通过前两科考试,1名学员通过考试取得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资格,15名学员取得澳洲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全面贯彻落实《继续教育制度》,推动培训机制创新。一是全面落实培训考勤、考核和考试制度。对违反考勤制度或者未通过考试、考核的,不予确认培训学时并作出相应记录,同时向所在事务所进行通报。二是改进培训形式。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开展分层次、多领域的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吸引力。三是加强培训组织管理。结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从培训报名、考勤记录、考试考核、学时确认与登记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以信息化手段提升行业培训管理水平。严格的管理,促进了行业培训激励约束机制、监督考核机制的形成,强化了从“要我学”向“我要学”的机制转变。
(三)进一步提升行业后备人才培养机制和水平。一是扩大CPA专业方向学生境外实习项目规模,2007年共选派92名学生赴境外实习,较2006年翻了一番。二是修订CPA专业方向教学质量评估方案,形成末位淘汰、有进有出、差额资助的工作机制,促进CPA专业方向办学质量的全面提升。三是与ACCA联合举办第二期“CPA专业方向师资培训班”,由ACCA组织专家对CPA专业方向院校的中青年教师进行为期10天的培训。四是举办CPA专业方向核心课程教学研讨班,来自CPA专业方向院校的教师,研讨分析了CPA专业方向建设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就教案开发、师资队伍建设、案例库建设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做好CPA专业方向核心课程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借鉴。
(四)制定发布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在研究借鉴国际组织和境外职业组织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发布《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指南》构建了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的总框架,明确了注册会计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素及核心内容,建立了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在培养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中的有机联系,强调了实务经历在培养、保持和提升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中的地位与作用,为全面指导注册会计师教育、考试、培训等人才建设工作,加强行业人才培养、选拔和继续教育,以及实施会员分级管理,提供了有力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导。此外,编发人才培养“三十条”简报27期,指导全国的培训工作;委托“三院”举办培训班30期,累计培训学员7025人;举办远程教育培训班6期,累计培训学员约1.7万人次。
五、积极开展立法和政策协调先后走访和协调商务部、国资委、人民银行总行、国家工商局、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等部门,密切联系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法院、公安部、检察院、国务院办公厅等有关部门,反映行业诉求,协调相关法律和政策,取得积极成果。
(一)促成会计师事务所民事侵权责任司法解释的发布实施。自2001年5月法院立项起草事务所民事侵权赔偿司法解释以来,中注协受法院委托,先后组织召开了3次专题研讨会,十余次提出书面意见,全力配合法院的调研、论证工作。2007年6月,法院正式发布该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明确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法律地位;明确划分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认定了会计师事务所过错责任的具体指引、诉讼条件和诉讼主体列置等程序规定;强调了被审计单位必须作为共同被告的诉讼原则和审判程序的重要性;科学设定了比例责任、补充责任、连带责任、减责和免责等条款。该司法解释不仅为正确界定事务所的民事责任,保障行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环境,更为重要的是,由此建立起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判定的市场化机制。
(二)参与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起草工作,协调事务所顺利介入破产管理人业务。《企业破产法》确立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在我国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对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意义。其中将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法定管理人主体,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意义重大。为确保会计师事务所及时顺利介入破产管理人业务,中注协积极协助法院组织召开行业座谈会,在行业内开展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全程参与法院破产管理人指定、报酬确定和法律衔接3个司法解释制定工作。为帮助注册会计师尽快掌握破产管理人相关业务,中注协制定发布了《注册会计师承办企业破产相关业务指南(试行)》,对注册会计师担任管理人的法定职责及操作程序进行规范,并专门举办破产管理人培训班。
(三)加强与国家工商总局、银监会等相关部门的政策协调。经过近一年的沟通与协调,今年2月,国家工商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了企业年检审计范围、目的和审计报告的用途,为注册会计师执行年检审计业务提供明确指导,解决了企业年检审计业务中长期存在的瓶颈问题。针对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企业银行存借款及往来款项函证,已经不适应现阶段审计工作需要的问题,积极与银监会沟通,研究修订企业银行存借款及往来款项询证函。
(四)支持取消补充审计和双重审计,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经过行业多年呼吁,在今年新会计审计准则顺利实施的背景下,证监会宣布取消金融类上市公司在法定审计之外聘请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以及对一次发行量超过3亿(含3亿)股以上的公司进行补充审计的规定,不再要求B股公司聘请境外会计公司进行双重审计。取消补充审计和双重审计,是对准则趋同成果的充分肯定和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不断提高的认同,为国内事务所的发展提供了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为国内事务所的做大做强和扩大影响力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条件。此外,积极参与《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调研;参加中国与新加坡自由贸易区谈判,就新加坡会计市场开放进行磋商;开展物业税相关价值评估课题研究;就保险法修订草案、加强上市公司审计监管、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WTO会计服务承诺有关解释提出研究意见;与91个单位共同发起成立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中注协当选为常务理事单位,陈毓圭秘书长当选副会长。
六、顺利完成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工作
(一)发布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工作规程。配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实施,制定实施了违规行为处理规程,据此对2006年度考试中发现的62名违规人员作出处理,对部分考生作出禁考5年的处罚。为进一步严肃考试纪律,树立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性,针对目前考试作弊技术手段的多样化和现代化,向地方考办配备先进设备,防范高科技舞弊,细化考试工作流程,防范考试舞弊的发生。
(二)研究注册会计师考试改革,积极推进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职业组织资格考试部分科目互免的谈判。拟定注册会计师考试改革研究工作方案,开展注册会计师考试基本制度、命题制度及资格互惠三项课题研究。制定部分科目互免研究工作方案,先后与澳洲会计师公会、ICAEW、ACCA等会计师职业组织启动了考试部分科目豁免的研究和磋商工作,积极推进双边部分考试科目互免工作,支持中国注册会计师考取境外职业组织资格,提高中国注册会计师的国际竞争力。
(三)顺利完成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各项组织工作。根据相关法规和会计审计准则变化情况,组织修订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重新编写会计审计辅导教材,多渠道解答考生提问;全面落实和加强保密工作;进一步完善计算机报名信息系统;制定全国考办工作流程,严格考试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全面布置,精心组织,顺利完成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及英语测试的组织工作。2007年,全国共有57万人报名参加考试,较2006年增加1.02万人。此外,组织人员对考试历史数据资料进行全面清理。值得指出的是,200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组织工作进行了三项重大改革。一是成立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教材编审委员会,审议考试辅导教材编写方案,研究协调各科目交叉知识点,对教材编写深度及考试大纲提出处理建议,为保证教材编写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顺应会计职业国际化发展的趋
以下为相关内容,仅供参考